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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日本拿了戶籍謄本(裡面有我的名字表示已入籍)背面還有台灣駐日辦事處的證明章(證明此婚姻有效)以及一份先生保留姓氏的聲明書(不用取中國性)

來到了士林戶政事務所一下下的時間戶籍地多了個先生,而我的身分證配偶欄上也多了個名字,以前高中時期耍幼稚自以為浪漫要求當時男友用鉛筆在我的配偶欄上簽名,

而現在是確確實實的print在上面,辦事的大叔跟我說現在有個幸福福袋是台北市政府送給登記結婚新人的禮物,於是我填了表格配送時間,今天就到貨了幸福福袋

我已經從"小姐"變成"女士",感覺瞬間老了...

福袋正面

是Andy Warhol的普普風呢,以後游泳可以用這個袋子了!裡面有一對馬克杯,一張市長的祝賀卡,一本幸福手冊,意見調查表跟新移民的小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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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台北市市花杜鵑花做設計,還不賴喔可微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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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特地挑了9月9日去登記求個長長久久討吉利,結果辦事大叔跟我說:在日本你登記結婚的8月2號此婚姻已經開始生效,所以你結婚日期還是8月2號。

嗯...好吧,雖然特地挑了這天回來登記結婚,雖然不能9/9號但是心理也安心而且變成我身分證換照日期是9/9號,無論如何今天是好日子(還頗迷信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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